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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与名人故居

2001-02-1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柏石在《光明日报》1月31日的《文化周刊》版读到题为《城建应重视专家意见》一文。想了一想,有点不同意见。文章在“见仁见智”栏发表,正好把不同意见写出来,让“仁”与“智”见见面,讨论讨论。也向此文作者和读者请教。

古老中华文物多,地下多地上也多,有古人留下的,也有近人今人造出来的,散布地区很广,是我国的一大笔宝贵财富,值得珍视。可是在城乡建设中,文物又常常引起处理上的某些问题。由于认识不同,缺乏统一的处理标准,有的问题变成了难题。这篇文章着重讲到的北京美术馆后街22号的四合院是否应该保留便是一个难题。全面评论这类很复杂的问题,我无此能力,只想就此文说到的名人故居的处理提点小小的意见。

这篇文章所说的“专家意见”,大约指的是文物专家意见吧,确应重视。不过,城市建设涉及面广,只说要重视某一方面专家的意见,似不周到。参加城市建设各方面专家的意见都应重视。各方面专家最好坐到一起来讨论,把涉及古文物、近代文物和名人故居跟城乡现代化建设的诸种关系,加以全面的分析,并着重从历史发展的趋向和当前全国现代化建设这两个角度考察,更为有利。如此进行讨论所得出的结论,大概可以统一大家的认识了,文物的处理也就方便了,该拆者拆,该留者留。

再来说到名人故居这一具体问题。我国是古老文明大国,英雄豪杰代代都有,出类拔萃的人物也不少。近百年来,在文武各方面作出贡献的名人更多。如果因为尊敬他们、爱戴他们而把他们的故居都保留下来,那么,一眼望去,岂不故居连着故居?城乡建设者们怎么迈得开脚步呢?故居主人地下有知,难免也会摇头长叹一声了吧?!为此,我们对于名人故居是留是拆,应该有一个标准,不宜由个别偏爱者来决定。是不是由有关人士包括各方面的学者、专家共同商量,制定出标准,比较有利于实施呢?可以按照名人贡献的大小,影响的广狭,故居的实际状况,分成若干种类和级别,以便进行适当的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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